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
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hanghai INT Medical Instruments Co., Ltd.*
上海瑛泰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501)
截至2025年6 月30 日止六個月期間
中期業績公告
* 僅供識別
附註
1
編製基礎
本公告所載未經審計中期財務資料並不構成本集團的未經審計中期財務報告,
但摘錄自未經審計中期財務報告。
本中期財務報告乃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條文,
包括遵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
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編製。其於2025 年8月28日獲授權刊發。
中期財務報告乃遵照2024 年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納的同一會計政策編製,惟預期
將於2025年年度財務報表中反映的會計政策變動則除外。任何會計政策變動的
詳情均載於附註2。
為編製符合香港會計準則第34 號的中期財務報告,管理層須按年初至今基準就
可影響政策應用以及資產、負債、收入及開支的呈報金額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
實際結果可能有別於該等估計。
本中期財務報告包含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及節選說明附註。附註中包括對於理解
自2024年年度財務報表以來,對上海瑛泰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
子公司(統稱「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及表現變動而言屬重要的事件及交易的說明。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及其附註並無包括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
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編製完整財務報表所需的一切資料。
中期財務報告未經審計,但已由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
的香港審閱委聘準則第2410 號由實體的獨立核數師執行中期財務資料審閱進行
審閱。
中期財務報告內作為比較資料而呈列的有關截至2024 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的
財務資料,並不構成本公司於該財政年度的法定年度綜合財務報表,但乃摘錄
自該等財務報表。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綜合財務報表可於本
公司的註冊辦事處查閱。核數師已於其日期為2025 年3月18日的報告中就該等財
務報表發表無保留意見。
2
會計政策變動
本集團已就本會計期間的本中期財務報告應用由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的香港
會計準則第21 號(修訂本)外匯匯率變動的影響— 缺乏兌換性。由於本集團並無進
行任何外幣不可兌換為另一種貨幣的外幣交易,因此該修訂本對本中期報告並
無重大影響。
本集團並無應用任何於本會計期間尚未生效的新訂準則或詮釋。
3
收入及分部報告
本集團按根據業務線組織的分部來管理業務。本集團以內部匯報資料給本集團
最高行政管理人員用以分配資源及考核業績者一致的方式,識別一個可呈報分部,
即心內介入業務,主要從事銷售、製造及研發心內介入醫療器械以及相關模具
及標準件。其他分部目前從事研發其他介植入醫療器械,例如神經介入醫療器械、
外周血管介入醫療器械及心臟瓣膜植入醫療器械等,均合併入所有其他分部。
(a) 收入分類
(i) 按主要產品對客戶合同的收入分類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
本集團的客戶基礎多元化。截至2025 年及2024 年6月30日止六個月與任何
單一客戶的交易並無超過本集團收入的10%。
截至2025 年及2024 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於某一時間點確認香港財
務報告準則第15 號範圍內的自其與客戶的合同產生的收入。
3
收入及分部報告(續)
(a) 收入分類(續)
(ii) 按外部客戶地理位置對收入的分類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
客戶的地理位置基於客戶經營所在位置。本集團的全部非流動資產均位
於中國內地。
(b) 分部呈報
(i) 分部業績
期內,向本集團最高行政管理層所提供用以分配資源及評估分部業績的
有關本集團可呈報分部的資料載列如下:
截至2025 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3
收入及分部報告(續)
(b) 分部呈報(續)
(i) 分部業績(續)
截至2024 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4
其他收入
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
附註: 政府補助主要包括政府為鼓勵研發項目及補償醫療器械生產線資本支出
而發放的補助。於報告期末,本集團並無確認政府補助附加的未履行條件
或其他或有事項。
5
除稅前利潤
除稅前利潤乃經扣除╱(計入)以下各項後達致:
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
5
除稅前利潤(續)
(b) 其他項目(續)
附註: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研發成本包括折舊及攤銷成本人民幣7.2
百萬元(截至2024 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人民幣7.5 百萬元),其款項亦列
入以上單獨披露的相應款項總額。
6
所得稅
即期稅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
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
遞延稅項
總計
中國企業所得稅
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
(i) 自2008年1月1日生效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國的法定所
得稅率為25%。除另有規定者外,本集團於中國的子公司須按25%的稅率繳納
中國所得稅。
(ii) 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企業」)
根據中國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實體有權享有15% 的優
惠所得稅稅率。本公司及若干子公司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認證並於截至2025
年及2024 年6月30 日止六個月須按15% 的稅率繳納所得稅。
適用於高新技術企業的15%的優惠稅率在三年授予期到期時須經相關機構根
據當時現行的所得稅法規共同進行續新審批。
(iii) 小微企業(「小微企業」)
根據2019 年頒佈的中國所得稅法及其相關法規以及2023 年發佈的更新政策,
符合小微企業的實體有權享有5%(應納稅所得額小於人民幣3百萬元)的優惠
所得稅稅率。
截至2025 年及2024 年6月30 日止期間,本集團若干子公司獲評為小微企業,享
有5%(如適用)的優惠所得稅稅率。
(iv) 根據中國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如此產生的合資格研發開支的額外100%可
自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6
所得稅(續)
香港利得稅
截至2025年及2024 年6月30 日止六個月,本公司於香港註冊成立的子公司就2 百萬
港元(「港元」)以下的應課稅利潤須按8.25% 繳納香港利得稅,而超出2百萬港元的
應課稅利潤須按16.50% 繳納香港利得稅。
7
每股盈利
(a) 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的計算乃基於中期內本公司普通股權益股東應佔經調整利潤
人民幣92.9 百萬元(截至2024 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人民幣94.8 百萬元)及已發行
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164,307,000 股(2024 年:164,707,000 股),計算如下:
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經調整利潤
已發行受限制股份的影響
未歸屬受限制股份的影響
購回自有股份的影響
於6 月30 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
7
每股盈利(續)
(b) 每股攤薄盈利
每股攤薄盈利的計算乃基於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經調整利潤人民幣96.6 百萬
元(截至2024 年6月30 日止六個月:人民幣97.7 百萬元)及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
均數170,807,000 股(截至2024 年6月30日止六個月:169,707,000 股),計算如下。
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經調整利潤(攤薄)
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
每股攤薄盈利乃通過調整普通股加權平均數而計算,以假設轉換尚未行使
的受限制股份已經中期內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攤薄及調整,計算如下:
普通股加權平均數(攤薄)
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
截至2025 年及2024 年6月30 日止六個月,子公司發佈的尚未實施僱員股份購回
計劃具有反攤薄影響,因此,並未納入計算本公司的每股攤薄盈利。
8
存貨
原材料
在製品
製成品
在運貨品
於截至2025年6月30 日止六個月,人民幣1.8 百萬元(截至2024 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人民幣0.7百萬元)已確認為於期內損益中確認為開支的存貨金額減少,即存貨撇
減至估計可變現淨值的應計金額。
9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淨額
9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續)
(a) 賬齡分析
截至報告期末,按發票日期計及扣除虧損撥備的貿易應收款項賬齡分析如下:
貿易應收款項通常由賬單日期起計30天至90天內到期。預期所有貿易及其他
應收款項將於一年內收回或確認為開支。
10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
附註: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非流動金融資產指投資於非上市基金及一家於中國
註冊成立的私營實體的單位。該等投資主要用於或進一步投資於生命科
學及醫療保健業。
12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預期所有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將於一年內結付。
(a) 賬齡分析
截至報告期末,按發票日期計的貿易應付款項賬齡分析如下:
13 貸款及借款
(1) 於2025年6月30 日,無擔保銀行貸款人民幣283.3 百萬元按年利率2.25%–6.52%
計息(2024 年12 月31 日:2.30%–2.65%),且均須於一年內償還。
(2) 於2025 年6月30 日,有擔保銀行貸款結餘中的人民幣206.8 百萬元以本公司持
有的杭州唯強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唯強」)股權作抵押,年利率為2.70%,
還款期為2025 年6月至2032 年6月。
14 收購一家附屬公司
根據本公司日期為2024 年12 月18 日的公告,本公司與杭州唯強及其他四家實體訂
立一項收購意向協議(「收購意向協議」),據此,本公司有條件同意透過注資及從
杭州唯強現有股東收購股權的方式,收購杭州唯強至少51% 的控股權益。收購意
向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須待各訂約方進一步訂立正式收購協議(「正式收購協議」)
後,方可作實,而最終代價及完成形式將載於正式收購協議內。
根據本公司日期為2025 年5月21日的公告,本公司、上海辰躍維新醫療科技有限
公司(「辰躍維新」)、杭州唯強、杭州唯強的直接控股公司(即Endonom Medical (Hong
Kong) Co., Limited(「Endonom Medical」))及杭州唯強之若干中間控股股東訂立正式
收購協議,據此,本公司及辰躍維新有條件同意向Endonom Medical收購杭州唯強
合計81.83% 的股權,總代價約為人民幣512.8 百萬元,其中本公司將收購杭州唯強
51.70%股權的控股權益,代價約為人民幣324.0 百萬元,惟須待完成或豁免先決條
件後方可作實。於2025 年5月21 日交易完成後,杭州唯強已成為本公司的非全資
子公司。
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分別為2024年12月18日及2025 年5月21日的公告。
收購杭州唯強構成一項業務合併。下表概述於收購日期所收購可識別資產及所
承擔負債的確認金額:
14 收購一家附屬公司(續)
商譽主要歸因於杭州唯強人力的技能及技術人才,以及將杭州唯強與本集團現
有血管介入業務進行整合預期將產生的協同效應。預期已確認的商譽概不可抵
扣所得稅。
15 資本、儲備及股息
(a) 股本
2025 年6月30日
附註: 於2024 年,本公司根據受限制股份計劃以每股人民幣12.00 元的價格向
參與者發行5,000,000 股股份,其中人民幣5百萬元計入股本,餘下人民
幣55 百萬元計入資本儲備。
15 資本、儲備及股息(續)
(b) 購回自身的股份
截至2025 年6月30 日止六個月,本公司並無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購回
股份。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本公司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購回其自身
股份如下:
(c) 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派發截至2025 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股息(截至2024 年6 月
30 日止六個月:無)。
中期內批准及派付過往財政年度應付本公司權益股東的股息。
中期內批准及派付有關過往財政年度末期股息,
每股普通股人民幣零元(2024年:每股普通股
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
根據本公司於2024 年5月24 日的股東批准,截至2023 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
現金股息每股人民幣0.27 元(基於總額人民幣47.5 百萬元的176,000,000 股普通
股計算)已於截至2024 年6月30日止六個月宣派及派付,本集團隨後收到其中
人民幣0.4 百萬元,因為信託持有1,693,000 股H 股且被視為庫存股份。
15 資本、儲備及股息(續)
(d) 非控股權益注資
(i) 於2025 年6月25 日,本公司、辰躍維新、杭州唯強及Endonom Medical已訂立
注資協議,據此,本公司及辰躍維新將分別向杭州唯強注資人民幣94.8百
萬元及人民幣55.2 百萬元。注資已於2025 年6月進行,本公司及辰躍維新
相應分別持有杭州唯強約53.84% 及31.37% 股權。
(ii) 珠海凌峰尊合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凌峰投資」)為本公司子公司珠
海璞瑞智能製造有限公司(「珠海璞瑞」)的少數股東。凌峰投資於截至
2025 年6月30 日止六個月向珠海璞瑞注資人民幣4.0 百萬元。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業務概覽
我們是中國領先的心內介入器械製造商,同時也是國內少數擁有涵蓋
模具及設備的設計及開發、產品注塑、產品組裝、產品包裝、滅菌完整
產業鏈的醫療器械集團之一。我們的主要產品主要用於血管介入手術。
中國政府推出改革政策支持醫療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中共中央委員會
及國務院發佈《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主張將具有高臨床
價值及良好經濟價值的藥物、診斷及治療項目及醫用耗材納入醫保支
付範疇,深化集中帶量採購制度改革,全面實施醫用耗材的帶量採購。
2021 年,國家醫療保障局發佈的《關於印發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
動計劃的通知》,旨在建立全國統一、上下聯動、內外協同的醫保支付機
制,並持續擴大DRG/DIP支付方式的覆蓋轄區。2024年7 月,國家醫療保
障局發佈《按病組和病種分值付費2.0版分組方案並深入推進相關工作
的通知》,旨在優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細化按病組(DRG)和病種分值(DIP)
付費的分組標準及執行機制,通過精準分組、靈活豁免及全流程管理,
推動醫保支付標準化、規範化。因此,本公司在擁有齊全的醫療器械註
冊證,強大的研發能力以及領先的品牌營銷體系基礎上,未來將在DRG/
DIP 常態化的競爭中具備更大的優勢地位。
本集團於報告期的收入約為人民幣461.08百萬元,較截至2024年6 月30 日
止六個月期間的約人民幣392.32 百萬元增加約17.52%或約人民幣68.76百
萬元,原因是介入醫療器械的銷量增加及代理業務的銷量增加。本集團
於報告期銷售介入醫療器械產生的收入約為人民幣392.37百萬元,較截
至2024 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約人民幣345.48百萬元增加約13.57%或約人
民幣46.89 百萬元,而本集團於報告期銷售代理業務產生的收入約為人
民幣32.41百萬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人民幣14.82百萬 元),
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增加約118.69%或約 人民幣17.59百萬元。
齊備的醫療器械註冊證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已取得3項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藥監局」)
頒發的三類醫療器械註冊證及5項省市級藥品監督管理局(「省市級藥監局」)
頒發的二類醫療器械註冊證。於2025年6 月30日,我們共擁有43項國家藥
監局頒發的三類醫療器械註冊證、68項省市級藥監局頒發的二類醫療
器械註冊證、27項CE認證及25 項FDA 批准。
強大的研發能力
我們的研發團隊涵蓋擁有博士、碩士學位的專業人才及為數眾多的具
有10 餘年生產研發經驗的人才,具備充足的開發創新型產品及持續改
善研發的能力。於2025 年6月30 日,我們擁有657項註冊專利、281項申請
中的專利及28個註冊軟件著作權。
廣泛的分銷及銷售網絡
我們擁有廣泛的分銷網絡並與分銷商建立了穩定關係。於2025年6月30日,
我們擁有覆蓋中國23(2024 年12月31日:23)個省、4(2024年12月31日:4)
個直轄市及5(2024年12月31日:5)個自治區的中國分銷商,覆蓋3,735(2024
年12 月31 日:3,049)家中國境內醫院。此外,我們還擁有覆蓋91(2024年12
月31 日:86)個國家及地區的313(2024年12月31日:281)家海外客戶。
活動回顧
子公司
於2025 年6月30日,本集團共擁有24(2024年12月31日:19)家全資或控股
子公司,分別專注於設計及開發用於心血管、神經、外周、耳鼻喉、泌尿
等領域的介╱植入醫療器械以及設計開發用於生產醫療器械的設備及
模具。
成立合營企業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4 年11月28日之公告。於2024年11月28日,本公司
與林森先生、宋媛博士及王瑞琴先生訂立投資協議(「第一份投資協議」),
內容有關成立合營企業上海瑛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現稱為上海瑛泰投
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瑛泰投資管理」)),其將主要從事投資管理。於同
日,本公司與宋媛博士訂立投資協議(「第二份投資協議」),內容有關成
立合營企業上海瑛泰昇活商貿有限公司(「上海瑛泰昇活商貿」),其將主
要從事化妝品、保健品及一次性醫療產品銷售。林森先生為執行董事及
本公司高級管理層成員,宋媛博士為非執行董事及本公司高級管理層
成員,及王瑞琴先生為非執行董事。因此,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林森先生、宋媛博士及王瑞琴
先生各自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成立上
海瑛泰投資管理及上海瑛泰昇活商貿各自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由
於有關成立上海瑛泰投資管理及上海瑛泰昇活商貿(無論單獨計算或當
合併計算時)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於5.0%,故成立
上海瑛泰投資管理及上海瑛泰昇活商貿各自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有關申報及公告的規定,惟獲豁免遵守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上海瑛泰昇活商貿於2024 年11 月29日在中國成立,而上海瑛泰投資管理
於2025 年3月27日在中國成立。
成立有限合夥企業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2月27日之公告,內容有關成立有限合夥企業。
本公司與上海科技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作為聯合普通合夥人及基金
管理人)、上海辰耀新晨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作為聯合普通合夥人)、
上海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作為有限合夥人)、上海興嘉二期私募投資基金
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作為有限合夥人)及上海江橋億虹投資發展有限公
司(作為有限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內容有關設立上海辰耀新晨私募投
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辰耀新晨基金」)並對其進行投資。本公司
將以有限合夥人的身份投資辰耀新晨基金,並將認繳出資人民幣100.0
百萬元。由於有關合夥協議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
14.07 條)超過5% 但低於25%,本公司訂立合夥協議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
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有關申報及公告的規定,惟獲豁免遵守
股東批准的規定。辰耀新晨基金於2025年2 月11日在中國成立。
重選及委任董事及監事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5 年3月18日及2025年5 月23日之公告以及本公司
日期為2025年5月8日之通函,內容有關(其中包括)重選及委任董事及監事。
於本公司於2025 年5月23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上,就
第四屆董事會,梁棟科博士及林森先生獲重選為執行董事;宋媛博士、
王瑞琴先生及陳紅琴女士獲重選為非執行董事;張泓先生獲委任為非
執行董事;蹇錫高先生、許鴻群先生及徐從禮先生獲重選為獨立非執行
董事。有關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的履歷詳情及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
須予披露的其他資料,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3 月18日及2025年5 月
23 日之公告以及日期為2025 年5 月8 日之通函。
於2025 年3月18日舉行的本公司職工代表會上,陳潔女士以民主選舉方
式連任,當選第四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任期直至2028年召開股東週
年大會日期止。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馬慧芳女士及沈曉如先生獲重選為
第四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有關第四屆監事會監事的履歷詳情及根
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須予披露的其他資料,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025
年3月18日及2025年5月23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5月8日之通函。
收購目標公司控股權益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4 年12月18日及2025年5 月21日之公告,內容有關
收購目標公司(定義見下文)的控股權益。本公司與上海辰躍維新醫療科
技有限公司(「辰躍維新」)、杭州唯強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目標公司」或「杭
州唯強」)、Endonom Medical Holding Corporation、Endonom Medical (Hong Kong)
Co., Limited(「香港公司」)、趙亦偉先生、訾振軍先生、Trio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及Xin Nuo Tong已訂立正式收購協議(「正式收購協議」),
內容有關本公司及辰躍維新(作為買方)有條件同意向香港公司(作為賣方)
收購目標公司合計81.83% 的股權,總代價約為人民幣512.84百萬元,其中
本公司將收購目標公司51.70% 股權的控股權益,代價約為人民幣324.04
百萬元,惟須待完成或豁免先決條件後方可作實(「收購事項」)。於收購
事項完成後,目標公司將由本公司擁有約51.70%權益。由於收購事項的
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 但低於2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收購事
項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於2025年5月21日收購事項完成後,杭州
唯強成為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而本公司有權委任杭州唯強董事
會五名董事中的三名董事。
本公司於目標公司成為本公司非全資子公司後向其作出進一步注資。
於本公告日期,目標公司由本公司擁有約53.84%股權。
2025年下半年展望
本集團將繼續深耕醫療器械各細分領域的發展,有序推進本公司的戰
略規劃和業務佈局。展望2025年下半年,我們將(1)通過外延式併購與內
生式增長相結合的戰略性舉措,促進本集團各項業務的協同發展,實現
本集團的高質量可持續發展;(2)繼續擴大產品管線,加大研發投入,為
創新注入強大動力,加快核心產品的開發和新產品的獲批;(3)通過品牌
知名度的積累和新產品的陸續推出,全面拓展市場版圖,提高產品市場
佔有率,加強本公司品牌建設,進一步提升本公司價值;及(4)依託本集
團投資建設的研發中心,深入挖掘自動化、規模化生產潛力,為高效生
產打下堅實基礎。
財務回顧
收入
本集團於報告期內的收入約為人民幣461.08百萬元,較截至2024年6 月30
日止六個月期間的約人民幣392.32百萬元增加約17.52%或約人民幣68.76
百萬元。增加主要是由於介入醫療器械的銷量增加及代理業務的銷量
增加所致。
就按不同產品分類的收入而言,本集團於報告期銷售介入醫療器械產
生的收入約為人民幣392.37 百萬元(截至2024年6 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
人民幣345.48 百萬元),較截至2024年6 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增加13.57%,
而本集團於報告期銷售代理業務產生的收入約為人民幣32.41百萬元(截
至2024 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人民幣14.82百萬元),較截至2024年6 月
30 日止六個月期間增加118.69%。
銷售成本
本集團於報告期內的銷售成本約為人民幣190.41百萬元,較截至2024年6
月30 日止六個月期間的約人民幣145.55百萬元增加約30.82%或約人民幣
44.86 百萬元。
毛利及毛利率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的毛利率由截至2024年6 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的
62.90% 減少至截至2025 年6月30 日止六個月期間的58.70%。本集團的毛利
約為人民幣270.66 百萬元,而截至2024年6 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約為人民
幣246.77 百萬元。本集團的毛利率減少主要由於毛利率較自產產品低的
代理業務的銷量增加所致。
其他收入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的其他收入約為人民幣30.47百萬元,較截至2024年
6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的約人民幣23.94百萬元增加約27.28%或約人民幣6.53
百萬元。增加主要由於政府補助增加所致。
融資成本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的融資成本約為人民幣2.92百萬元,而截至2024 年6
月30 日止六個月期間約為人民幣1.03百萬元。融資成本為銀行貸款及租
賃負債產生的利息。
分銷成本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的分銷成本約為人民幣41.53百萬元,較截至2024 年
6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的約人民幣33.61百萬元增加約23.56%或約人民幣7.92
百萬元,佔總收入9.01%,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則為8.57%。
行政開支
本集團於報告期內的行政開支約為人民幣64.92百萬元,較截至2024年6
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的約人民幣55.22百萬元增加約17.57%或約人民幣9.70
百萬元,乃由於山東瑛泰創新醫療器械產業園的折舊、攤銷及額外稅費
所致。
研發開支
本集團於報告期內的研發總開支約為人民幣91.67百萬元(截至2024年6
月30 日止六個月期間:人民幣85.93百萬元),其中,費用化的研發開支約
為人民幣70.24 百萬元(截至2024年6 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人民幣70.75百
萬元),資本化的研發開支約為人民幣21.44百萬元(截至2024年6 月30 日
止六個月期間:人民幣15.18 百萬元)。
所得稅開支
本集團報告期內的所得稅開支約為人民幣18.27百萬元,較截至2024年6
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的約人民幣11.57百萬元增加約57.91%或約人民幣6.70
百萬元。報告期的實際所得稅率為15.14%,而截至2024年6 月30日止六個
月期間則為10.45%,主要由於一家相關子公司的所得稅額(所得稅率
25%)增加所致。
期內利潤
報告期內本集團的利潤約為人民幣102.44百萬元,較截至2024年6 月30 日
止六個月期間的約人民幣99.18 百萬元增加約3.29%。
流動性及財務資源
本集團於報告期內維持穩健的財務狀況。於2025年6月30日,本集團的現
金及現金等價物約為人民幣480.21百萬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幣521.95
百萬元)。截至2025 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本集團經營活動所得淨現
金流量約為人民幣122.66 百萬元(截至2024年6 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人
民幣104.82 百萬元)。
本集團錄得2025 年6月30日的總流動資產約人民幣869.34百萬元(2024 年
12 月31 日:約人民幣892.13 百萬元)及2025年6 月30日的總流動負債約人民
幣695.54 百萬元(2024 年12月31日:約人民幣434.46百萬元)。本集團於2025
年6月30日的流動比率(通過將流動資產除以流動負債計算得出)約為1.25
(2024 年12 月31日:約2.05),乃由於銀行貸款增加所致。
借款及資本負債比率
於2025 年6月30日,本集團向中國的銀行借入的貸款約為人民幣538.94百
萬元。因此,資本負債比率(通過將貸款及借款以及租賃負債除以總權
益計算得出)為29.08%(2024 年12 月31日:13.64%)。
資本架構
於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總權益約為人民幣1,875.90百萬元,
而於2024 年12月31日則約為人民幣1,774.23百萬元。
中期股息
董事會已議決不宣派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之任何中期股息。
全球發售的所得款項用途
於全球發售完成後,本公司籌得淨所得款項約人民幣797.62百萬元(經扣
除上市開支及其他開支後)。於2025年6 月30日,本公司已動用淨所得款
項約人民幣786.46百萬元。如本公司日期為2019年10月28日的招股章程「未
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一節及本公司日期為2020年7 月7 日、2021年3 月
31 日、2022 年6月20日及2024 年3 月3 日的公告所披露,淨所得款項的擬定
用途詳情載列如下:
於本公告日期,未動用淨所得款項已存放於本公司開設的銀行賬戶內。
截至2025 年6月30日,本公司在山東瑛泰創新醫療器械產業園建設項目
中未動用淨所得款項約人民幣11.16百萬元,主要原因是建設項目的尾
款尚未支付,預計於2025 年底支付。
僱員薪酬及關係
於2025 年6月30日,本集團共有2,007名僱員,而於2024年12月31日有1,735
名僱員。報告期的總僱員成本約為人民幣167.82百萬元(截至2024年6 月
30 日止六個月期間:約人民幣147.92百萬元)。本集團向僱員提供具競爭
力的薪酬及福利,其薪酬政策乃根據個人表現評估制定,並會定期檢討。
本集團已採納三項股份計劃,包括股份激勵計劃、2023年股權激勵計劃
及H股獎勵及信託計劃,以認可若干僱員作出的貢獻及幫助留住彼等為
本集團的經營及持續發展效力。本集團亦為僱員提供培訓課程,包括為
新僱員提供新入職培訓及主要針對我們的研發團隊的持續技術培訓,
以提高彼等的技能及知識。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的上市證券
於報告期內,H股獎勵及信託計劃的受託人概無購回H 股(截至2024年12
月31 日止年度:800,000 股H股)。於2025年6 月30日,H股獎勵及信託計劃
項下並未授出任何獎勵。
於2025 年6月30日,本公司並無持有庫存股份(定義見上市規則)。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及其任何子公司概無於報告期購買、出售或
贖回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證券(包括出售庫存股份)。
投資或資本資產
於2025 年6月30日及2024 年12月31日,本集團擁有以下重大投資(全部均
為少數股權投資)。
於2025年6月30日
瑞信基金的主要目標為投資於中國主要的醫療器械、醫藥、生物製劑、
醫療服務及合同研究機構服務行業的實體的股權,並專注於投資醫療
器械及生物醫學領域的其他股權基金。
瑛泰基金的主要目標為於(其中包括)中國主要的醫療器械行業的初創
或處於早期業務階段的公司的股權、可轉換貸款及╱或金融資產的風險
投資。瑛泰基金優先投資於主要從事心內介入類醫療器械、神經介入類
醫療器械及其他介入類醫療器械的初創或處於早期研發階段的公司。
成都懷格基金主要目標為對於醫療及生物技術行業的早期或成長期企
業的股權進行風險投資。於成都懷格基金的投資為本公司創造了一個
契機,有助本公司促進其在醫療及生物技術以及其他相關行業的戰略
發展、提升其競爭力及鞏固其市場地位。
海南仁澤基金主要從事生物技術、創新醫藥、醫療服務及醫療器械等醫
療健康領域實體的股權投資,主要投資階段為首次公開發售前階段。
辰耀新晨基金之主要目標為通過對醫療器械公司進行股權投資實現投
資回報。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集團於報告期內並無其他重大投資。
重大收購及出售子公司、聯營公司及合營企業
於2025 年5月,本公司與Endonom Medical (Hong Kong) Co., Limited(「賣方」,
杭州唯強的100% 股東)訂立正式收購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向賣方收
購杭州唯強的51.70% 股權,代價為人民幣324百萬元。
該交易已於2025年5月21日完成,本公司因此合共持有杭州唯強51.70%股
權並有權委任杭州唯強董事會中五名董事其中三名。本公司已確定自
該日起獲得對杭州唯強的控制權。於作出此項確定時,本公司已考慮(其
中包括)其表決權包括其對杭州唯強特定決策的否決權及其董事會委任
權,以及杭州唯強對本集團及其關鍵管理人員在運營上的依賴。有關詳
細資料於本公司日期為2025 年5 月21日之公告披露。
本公司於杭州唯強成為本公司非全資子公司後向其作出進一步注資。
於本公告日期,杭州唯強由本公司擁有約53.84%股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報告期內,本集團並無進行任何子公司、聯營公
司及合營企業的重大收購及出售事項。
或有負債
於2025 年6月30日及2024 年12月31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有負債。
金融工具
於2025 年6月30日,本集團並無簽訂任何外匯遠期合同。
於2025 年6月30日,本集團並無任何其他未平倉對沖合同或金融衍生工
具(2024 年12月31日:無)。
資本支出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物業、廠房及設備(「物業、廠房及設備」)、在建工程、
無形資產、預付租賃款項及物業、廠房及設備按金的資本支出約為人民
幣53.84 百萬元。
外匯風險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的業務主要位於中國。本集團中國境內的資產、負
債及交易均以人民幣計值,而海外資產及交易主要以美元計值。報告期
內存在美元、歐元、人民幣及港元匯率波動,本集團的經營業績及財務
狀況可能會受到匯率變動的影響。由於本集團對貨幣結構進行合理配置,
有效降低了外匯風險,董事認為現階段本集團並無重大外匯風險。因此,
本集團報告期內並無實施任何正式對沖或其他政策應對有關風險。本
集團將持續監控其外匯風險並將於需要時考慮對沖外幣風險。
抵押集團資產
於2025 年6月30日,本集團透過本公司於杭州唯強的股權的股權質押取
得人民幣206.8百萬元的銀行抵押貸款(2024年12月31日:無)。
資本承擔
於2025 年6月30日,本集團已授權未簽約但未於財務報表撥備的尚未履
行資本承擔約為人民幣13.06百萬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幣202.15百萬元)。
於2025 年6月30日,本集團已簽約但未於財務報表撥備的尚未履行資本
承擔約為人民幣57.49 百萬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幣89.05百萬元)。
報告期後重大事項
成立懷格廣泰基金
於2025 年8月6日,本公司有條件與寧波懷格健康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
限合夥)
(作為普通合夥人及基金管理人)及其他有限合夥人(作為有限合
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內容有關設立寧波懷格廣泰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
限合夥)(「懷格廣泰基金」)並對其進行投資。本公司將以有限合夥人身
份投資懷格廣泰基金,並將認繳出資總額人民幣110.0百萬元(其中首次
出資為人民幣50.0 百萬元)。詳細資料披露於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8 月6 日
的公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無其他報告期後重大事項。
遵守董事及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C3所載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
準守則(「標準守則」),作為董事及本公司監事(「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
行為守則。經向董事及監事作出特定查詢後,全體董事及監事確認,於
報告期內,他們均已遵守標準守則所載的規定準則。
遵守企業管治守則
於報告期內,除企業管治守則守則條文第C.2.1 條外,本公司已遵守於報
告期內生效的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企業管治守則內的所有守則條文。
企業管治守則守則條文第C.2.1條規定主席與行政總裁的角色應有區分,
並不應由一人同時兼任。梁棟科博士為我們董事會主席及本公司總經
理(等同於行政總裁)。梁博士在醫療器械行業擁有豐富經驗,自本公司
成立以來一直在本公司任職。彼負責本集團的整體管理、業務、戰略發
展及科學研發。董事會認為主席及總經理的角色由同一人擔任有利於
本集團的管理。我們由經驗豐富且富有遠見人士組成的董事會、本公司
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管理可確保權力與權限的平衡。我們的董事會目
前由兩名執行董事(包括梁博士)、四名非執行董事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
事組成,因此其組成具有強大的獨立性。董事會將不時檢討該架構,以
確保該架構有助執行本集團業務策略及充分提高營運效率。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已按照上市規則第3.21 條及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企業管治守則
成立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並列明書面職權範圍。審計委員會包括
三名成員,即許鴻群先生、徐從禮先生及宋媛博士。許先生及徐先生為
獨立非執行董事,宋博士為非執行董事。許先生為審計委員會主席,其
擁有適當的專業資格。
審計委員會已審閱本公司報告期的未經審計中期業績,並確認已符合
適用會計原則、準則及規定,且已作出充分披露。審計委員會亦已討論
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及財務申報事宜。
獨立審閱中期財務報告
本公司核數師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
審閱委聘準則第2410 號「由實體的獨立核數師執行中期財務資料審閱」
審閱本公司於報告期內的未經審計中期財務報告,其不附修訂結論的
審閱報告載於將寄發予股東的中期報告內。
公佈中期業績及中期報告
中期業績公告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
(www.int-medical.com)上登載。本集團2025年中期報告將於適當時間可供
股東查閱及於上述網站上登載。
致謝
最後,我要感謝所有員工和管理團隊在本報告期的辛勤工作。我還要代
表本集團向所有用戶和業務合作夥伴表示衷心感謝,並希望在未來能
夠得到他們持續支持。我們將繼續與股東及僱員緊密合作,引領本集團
發展邁進新里程。
承董事會命
上海瑛泰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梁棟科博士
中國上海
2025 年8月28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執行董事梁棟科博士及林森先生、非執行董事
宋媛博士、王瑞琴先生、陳紅琴女士及張泓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
蹇錫高先生、許鴻群先生及徐從禮先生組成。
*
僅供識別